加特可遵守法令,維護人權(quán),始終秉承公正,并且通過企業(yè)活動及產(chǎn)品為社會提供價值,積極地履行社會責任。我們以“優(yōu)秀企業(yè)市民”為口號,力求建設(shè)被地區(qū)所愛的加特可,以環(huán)境、教育、福祉這三個領(lǐng)域為中心,推進奉獻社會活動,為解決社會課題主動采取措施。
PART 3
企業(yè)社會責任CSR委員會構(gòu)建
委員長(總經(jīng)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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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特可廣州 CSR活動方針決定
最高決策責任人
以身作則積極參與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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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員(MC副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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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特可廣州CSR活動方針決定
監(jiān)督CSR活動的公平公開透明
推動并以身作則積極參與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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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務(wù)局(宣傳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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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公司方針CSR方針組織策劃全社活動
社會CSR活動資源的管理
輔助和促進各部門自主活動
整理并向委員長匯報CSR活動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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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署CSR推進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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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CSR事務(wù)局保持溝通并促進部門人員參與CSR活動
自發(fā)策劃部署CSR活動(鼓勵跨部門合作參與)
部門自發(fā)活動中進行記錄并向事務(wù)局提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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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署員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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響應(yīng)、宣傳公司、部門CSR活動
帶動其他同事參加
鼓勵跨部門呼朋喚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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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SR委員會部署自主CSR活動